第一章 组织机构
一、主办和承办机构
(一)主办单位
呼和浩特市体育局
(二)协办单位
呼和浩特市体育总会 内蒙古人道科贸发展有限公司 内蒙古赛马场 内蒙古网球协会
(三)承办单位
内蒙古鑫方元体育经纪有限公司
二、本届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执委会秘书处内设机构为:
(一)综合协调部
联系电话:0471-6261792 2328145 2328143
(二)会展管理部
联系电话:15904711853(24小时服务电话) 联系人:何福
(三)投资合作部
联系电话:13948616062(24小时服务电话) 联系人:刘文慧
(四)接待工作部
联系电话:15904711853(24小时服务电话) 联系人:何福
(五)新闻宣传部
联系电话:15849324041(24小时服务电话) 联系人:邢瑞萍
(六)安全保卫部
(七)财务与经营开发部
联系电话:15904718001(24小时服务电话) 联系人:唐利君
(八)国际招商招展组
联系电话:0471-6261792
(九)国内招商招展组
联系电话:0471-2328145
(十)论坛工作组
联系电话:0471-2328145
三、本届博览会设有现场指挥机构。
第二章展区安排
本届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的举办场馆在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总面积60,000平方米。
本届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的展区由商品展洽、投资洽谈二大部分组成。
一、商品展洽区
展示国内外体育名、优、特产品,邀请国内外大量采购商参会,进行贸易洽谈,搭建国内以及面向世界的货物贸易平台。
二、投资洽谈区
组织国内省区市推介投资项目,发布招商信息,介绍投资环境和政策,邀请国内外各类投资机构、投资商参会,开展各种形式的对接洽谈,扩大投资合作。
第三章参展准入
一、参展企业条件
本届博览会将对参展企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博览会主办方明确参展准入资质标准如下。
1、具有独立经营资格的法人企业;
2、参展商是生产商,独家代理商或者批发商;
3、符合大会组展体系及组展要求的企业。
参展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上述标准,统一由博览会执委会秘书处会展部审定。
二、参展申请方式
1、填写参展申请表;
2、网上登记填写参展申请表;
3、境外企业可直接向博览会执委会秘书处报名。
第四章时间安排
一、筹展期
1、标准展位展品进馆及摆放:
2008年9月24日~ 9月25日 8:30—17:30
二、展出期
1、展馆开放时间:每天9:00—17:00
2、参展商进馆时间9月26日~ 9月29日,每天8:30—9:00;
3、采购商进馆时间9月26日~ 9月29日,每天9:00—17:00;
三、撤展期
9月29日下午5:00
博览会不接受提前或延期撤展的申请。
第五章布展施工
一、布展须知
(一)所有布展须符合《安全保卫规定》、《展馆防火规定》(见本《手册》第一部分第六章、第七章)的要求。
(二)特别需提请注意的事项:
1、严禁锯裁展馆的展材、展板或在展材、展板上油漆、打钉、开洞。
2、不得在展厅人行通道、楼梯路口、消防设施点、空调机回风口等地段随意乱摆、乱挂、乱钉各类展样品、宣传品或其它标志;不得使用双面及单面胶等粘贴材料在展馆通道的柱子上粘贴任何物件。
3、不得在展馆天棚上打钉或利用天棚管线悬吊展架、灯箱及各类装饰物件。
4、展样品拆箱后,包装箱、碎纸、泡沫、木屑等易燃包装物须及时清出,不得在展位背板后存放包装箱等杂物。
5、特装展位背板必须作美化装饰处理,维护展厅整体美观。
6、展馆内严禁吸烟。
7、间墙主要材料宜采用轻质不燃的石膏板,如须使用木材时,保证对可燃材料进行三次防火涂料的涂刷;自带电工施工必须持有操作证。
8、电气设备材料要求电线采用难燃双塑铜芯,(2R— βVV)绝缘电线(导线截面积不小于1.5平方毫米)套金属管或难燃线槽、线管保护;射灯不得超过100W,灯具表面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各电气回路均应设漏电保护开关和空气断路开关;灯箱要留有散热口;内部拉线套金属管;线路在地毯下敷设时不得有接头。
9、在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可燃垃圾,应及时清理,不利过夜堆放。
10、接线要压接或焊接。
11、馆内不得电锯、电刨子、喷漆等施工。
1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用户负责装修位置区域内的一切防火安全工作,接受大会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二、监管机构
博览会现场服务指挥部为布展施工的监管机构,对参展单位、施工单位的布展施工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并对违规单位进行处罚。
五、违规处罚
凡在布展施工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一律按照《违规处罚条例》(见本手册第一部分第十章)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安全保卫规定
一、各参展企业应指定保卫人员,协助做好博览会和展馆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实行安全保卫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参展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与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博览会各项规定,共同维护博览会秩序,确保博览会安全。
三、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坚决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等非法活动,教育与会人员不信教、不传教、不参予邪教非法组织。提高警惕,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博览会证件管理,展会期间所有进会展中心展区范围人员须将有效期内的大会证件挂在胸前,服从和配合保卫人员检查。博览会期间,除免检人员外,其它与会者均需主动自觉服从和配合门卫查验证件和安全检查。不准将证件转借他人和带无证人员进馆,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五、做好安全防盗工作,妥善保管好展样品和个人随身物品。参展商应按时进馆,并请不要提前退馆,以确保展样品安全,防止被盗。
六、剧毒品、易燃易爆和放射性等展样品,只能使用仿制代用品,严禁携带实物进入展馆。
七、展馆展位装修、搭建,依照《展馆防火规定》执行。展样品的陈列须按规定摆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展、样品摆出展位外。要服从博览会检查组、保卫人员的检查纠正。
八、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和认真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切实贯彻执行《展馆防火规定》,加强对所属人员安全防火教育,做到防火工作人人皆知,自觉遵守,确保安全。
九、展馆内(包括展场、展位、办公室、仓库、通道、楼(电)梯前室等场所)严禁吸烟,违者按章处罚。
第七章展馆内防火管理制度
所有参展商、承建商及工作人员等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呼和浩特市的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1、展商在装修展位时要保证防火通道安全宽度,并且消防设施不得遮挡,展馆内部及周边消防通道必须保证畅通无阻。疏散门要打开畅通、不得加锁。严禁在通道和楼梯前布展和摆放展示样品,违者责令拆除。
3、在施工、装修、布展中不得阻挡、挪用、圈占、损坏消防拴等消防设施。消防设施不得张贴悬挂物品。
5、自选装修展台、搭建展位、装修材料应使用阻燃、夹板或不燃材料,否则一律视为违章,并责令拆除。
6、在施工时,如需明火作业(电焊、气焊等)事前务必向大会申报经批准后,并做好现场防范工作,方可以施工。原则上是进行明火作业须到馆外进行。
10、在观众较多时,参展商不得用免费发放物品等形式,招揽观众。
11、每日撤馆前参展商及馆内负责人员要检查好是否有火种遗留及用电设备是否断电。任何人员发现消防安全隐患时,请立即通知馆内安全人员,遇到紧急情况,请保持冷静,服从统一指挥,有序撤离。
12、展馆内禁止吸烟,所有吸烟者必须到展馆外以保证消防安全及空气清新。
13、每日撤展前参展商及馆内负责人员要检查好是否有火种遗留及用电设备是否断电。
第八章参展展品管理
一、参展商品
1、博览会展品(包括展位内摆放的产品及张贴的宣传图片、发放的资料,下同)须是参展单位或经参展单位许可由供货单位提供的产品(物品)。
2、由参展单位对参展展品进行登记。
3、凡涉及商标、专利、版权、质量认证的展品,参展单位须取得合法权利证书或使用许可合同。
二、展品管理
1、参展商品须与所在展区相符合。
3、参展单位负责对所属展位展品进行管理。
4、已查明确属违规的商品,由参展单位立即自行撤下。拒不执行的,展品由博览会予以没收。
第九章卫生保障
一、各参展单位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卫生保障工作,密切掌握所属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
二、参展人员要搞好工作、居住环境和个人卫生;去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要采取防护措施;注意饮食卫生,不随便在外就餐;注意室内自然通风;注意天气变化,防暑降温、劳逸结合、保重身体,不要带病工作。
三、出现发热、咳嗽、头痛、呕吐、腹泻或其它身体不适症状时,要立即报告卫生责任人,及时检查、治疗。
四、参展人员应严格遵守大会卫生保障方面的规章制度。
五、大会将及时向参展人员宣传个人卫生防病知识,公布有关卫生保障信息。参展人员应及时了解、掌握卫生动态和防病知识,增强防病意识。
六、大会在展馆设有医务室。
第十章违规处罚
一、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装修工程强制性技术规范、标准和《博览会展馆防火规定》要求设计和施工。如不按规定使用阻燃或不燃材料和难燃电线、超高、封顶、占用通道等,由博览会检查组责令其停工整改。自签收整改通知2小时后仍不整改者,给予停电处罚;自签收整改通知8小时后仍不整改者,给予查封展位处罚。
二、参展单位私接电源或私自增加照明灯具的,一经发现,即作停电处罚。并由该单位负责赔偿由此给博览会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布展单位施工时未将施工证挂放在展位醒目位置,不按展馆防火规定施工或超出施工证规定范围的,一经发现,给予口头警告,对警告不理会的,博览会检查组取消其施工证,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该布展单位负责。
四、参展单位擅自拆改标准展位及展位内配置的,给予口头警告,情节严重强制恢复原状,并给予因恢复原状而产生的费用的1至2倍的处罚;对造成展材损坏、遗失的,通报批评,并责令照价赔偿。
五、锯裁展馆展材、展板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给予受损物原价1至2倍的处罚;在展材、展板上油漆、打钉、开洞的,照展板的原价赔偿。
六、凡在展馆内墙壁、展板、通道柱子上用发泡胶粘贴或在标摊满贴即时贴裱底的,一经发现,给予口头警告,责令违规者恢复原状,并支付每平方米100元(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的清洁及维护费,同时立即取下粘贴物。
七、凡将展样品的包装箱、包装物、纸屑等杂物存放在展位内的,一经发现,由博览会安排人员强行清理,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违规单位承担。
八、在9月25日12:00后仍未布展的空展位,一律由博览会收回,并由该参展单位承担一切损失。
九、在9月29日16:00前撤展的展位,一经发现确认,记录在案,取消其下届参展资格。
十、撤展时,擅自带博览会的展材、展具及电器、通讯等各类设备、设施出馆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给予原价1倍的处罚。情节严重者,交保卫办处理,取消下届博览会参展、布展资格。
十一、损坏大院内固定设施的,强令恢复原状,并承担修复的所有费用。
十二、对违章吸烟者每次罚款50元责令本人写出书面检讨,并且通报批评。
十三、开幕期间,对占用通道摆放展品并经多次劝告不听者,博览会没收违章摆放的展品并暂扣展位负责人的进馆证并通报批评。
十四、对吵架、打架者,写出书面检讨,交保安处理,没收其进馆证,并通报批评,取消下届参展资格。
十五、不经同意,擅自拍照别人展样品的,胶卷作曝光处理;对偷拿一般展样品的,责令其本人写出书面检查,没收进馆证;对偷拿贵重展样品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六、对不服从保卫人员检查,无理取闹者,没收进馆证,送交保卫部门处理。
第十一章奖项设立
在展会过程中,组委会特设立最具满意度奖、最具影响力奖、最具诚信度奖、知名品牌奖等几个奖项。由所有参会人员填表评比。获奖者得到由组委会颁发的奖杯及证书。在下届展会参会时,可得到10%的优惠。
。
第二部分服务指南:
第一章 办证服务
一、证件种类
1、参展证(参展商专用)
二、参展相关证件
1、参展证:参展商
时间:9月26日7:00~9月29日16:00
相关条件:出入场馆有效,须接受安全检查。
三、办理方式
1、招商招展部负责参展商参展证的申报发放工作;
2、参展证按每个展位2个。
四、证件中心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巨隆昌街89号
邮编:010010
联系人:邢瑞萍
联系电话:0471-6261792 2328145 2328143
传真电话:0471-6261792
第二章酒店住宿
各位展商:
欢迎参加“2008中国(内蒙古)第二届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作为此次博览会的承办单位内蒙古鑫方元体育经纪有限公司将为您提供宾馆预定、飞机火车票预定等服务项目。愿我们的服务带给您方便、使您满意。我们选择了环境幽雅离展馆较近的宾馆,请您尽早预定。
宾馆明细表如下:
宾馆名称 |
标间优惠价 |
订房电话
( 0471 ) |
地址 |
内蒙古饭店 |
768元/天
|
6938888 |
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西路 |
内蒙古国航大厦 |
550元/天 |
6608888 |
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 53 号 |
昭君大酒店 |
650元/天 |
6668888 |
呼和浩特新华广场东北角 |
草原明珠大酒店 |
390元/天 |
3399205
3399203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北街 2 号 |
呼和浩特假日酒店 |
800元/天 |
6351888 |
呼和浩特市中山西路 185 号 |
巴彦塔拉饭店 |
480元/天 |
6963344 |
呼和浩特市新华广场 |
宾悦大酒店 |
532元/天 |
6605588 |
呼和浩特赛罕区昭乌达路农业大学南 |
宜居速 8 酒店 |
460元/天 |
2698888 |
呼和浩特呼伦北路东侧胜利路北侧 |
众信商务酒店 |
286元/天 |
6600188 |
呼和浩特中山东路 3 号 |
奥体大酒店 |
480元/天 |
6666888 |
呼和浩特 回民区新华大街 80 号 |
金辉大酒店 |
400元/天 |
6940099 |
呼和浩特 锡林北路 105 号 |
呼市天悦酒店 |
160元/天 |
2252333 |
呼和浩特 新城区车站东街 |
内蒙古华辰大酒店 |
520元/天 |
6622694 |
呼和浩特市海拉尔东大街 801 号 |
悦嘉商务酒店(车站店) |
178元/天 |
6264333 |
呼和浩特市车站西街面粉厂对面 |
悦嘉商务酒店(汇通店) |
270元/天 |
6655999 |
呼和浩特 新城区新华大街 47 号 |
悦嘉商务酒店(都蓝格店) |
188元/天 |
2341999
2340999 |
呼和浩特 光明大街 16 号 |
悦嘉商务酒店(中山店) |
198元/天 |
6656111
6656222 |
呼和浩特 中山西路温州步行街南口 |
| 天元大酒店 |
260元/天 |
6601088 |
呼和浩特市中山西路 58 号 |
| 金蓝港大酒店 |
280元/天 |
6772128
2202103 |
呼和浩特市光明路 136 号 |
| 恒诺宾馆 |
160元/天 |
2252333 |
呼和浩特市车站东街 89 号 |
| 科力宾馆 |
200元/天 |
6282129
6964137 |
呼和浩特市新城西街 141 号 |
| 金仕顿大酒店 |
600元/天 |
6629999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路 15 号 |
| 蒙古风情园可汗宫大酒店 |
522元/天 |
6604322
6604323 |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 3 公里 处 |
第三章 广告服务
关于博览会广告宣传活动收费标准及广告效应明细:
1、空飘广告
地点:
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广场
效果:目标可视范围远,在500米外也能看到,位于极其醒目的主要交通口,整体效果突出明显,观众浏览率高,广告效果好。
工艺:氦气球,连彩色布条幅
尺寸:
球体直径是 2.5 米 ,布条尺寸是 70 公分 宽, 8 米 长
数量:50个
费用:2000元/个(租用3天)
备注:
1.以上费用包括广告发布费、管理费、申布费、制作安装费;
2.空飘气球必须按照城管规定进行摆放;
3.如有特殊天气情况必须按照气象部门通知进行改动;
4.空飘气球要严格按照城管规定用氦气作为填充气体;
5.因为安全问题,希望尽量使用本展馆所委托服务的公司;
6.请在筹展前30天提供要发布的数量和版式作为审批通过,并按照审批的数量规定摆放升空;
7.如果球体的造型特别或印刷的颜色复杂,费用另计。
2、充气拱门广告
地点:
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广场
效果:目标可视范围远,体积感强,气派,颜色夺目,在300米外也能看到,位于极其醒目的主要交通口,整体效果突出明显,观众浏览率高,广告效果好。
工艺:充气拱门加贴字或标志
尺寸:12米充气拱10处,客户可根据需要选择数量和位置
费用:3000元/个(租用3天)
备注:
1.以上费用包括广告发布费、管理费、申布费、制作费;
2.以上费用包括安装费、拆除费和展期所使用的电费;
3.上述所标位置是可发布地点,具体发布的数量和地点及摆放形式必须按照城管部门规定;
4.如有特殊天气情况必须按照气象部门通知进行改动;
5.因为安全问题,希望尽量使用本展馆所委托服务的公司;
6.请在筹展前30天提供要发布的数量和版式作为审批通过,并按照审批的数量规定摆放。
3、广场旗帜广告
地点:
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广场
效果:目标可视范围远,气派,颜色夺目,形象深刻,在300米外也能看到,位于极其醒目的主要交通口,观众浏览率高。
工艺:彩色布料丝印旗帜(包括丝印1种颜色,加1色加30元)
尺寸:3.2X2.8M
数量:共有16面旗帜
费用: 350元/面
备注:
1.以上费用包括广告发布费、管理费、制作安装费;
2.如有特殊天气情况必须按照气象部门通知进行改动;
3.旗帜内容为国家旗帜的必须获得相关部门审批核准方可使用。
4、大布幔、小布幔广告
地点:国际会展中心正面楼体
效果:目标处于展馆最明显位置,内容明显,夺目,形象深刻,观众浏览率高。
工艺:彩色喷绘
尺寸:大布幔10mX8m
小布幔8mX5m
数量:45面
费用:大布幔4000元/面
小布幔2000元/面
备注:
1.以上费用包括广告发布费、管理费、制作费;
2.以上费用包括展览期间的维护、保养费用;
3.以上费用包括展览活动前后画面的安装和拆除工作;
5、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楼体条幅广告
地点:国际会展中心正面楼体
效果:目标处于展馆最明显位置,内容明显,夺目,形象深刻,观众浏览率高。
工艺:丝绸条幅
尺寸:0.9mX17m
数量:36条
费用:500元/条
备注:
1.以上费用包括广告发布费、管理费;
2.以上费用包括展览期间画面维护、保养费用;
3.以上费用包括展期前后画面的制作费、安装和拆卸费。
6、展馆门前大屏风广告
地点: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正门两侧
效果:目标针对于展馆所有观众,内容明显,夺目,形象深刻,观众浏览率高。
尺寸:8.4mx5m
数量:2块
费用:5000元/块
备注:
1.以上费用包括广告发布费、管理费;
2.以上费用包括展览期间画面维护、保养费用;
3.以上费用包括展期前后画面的制作费、安装和拆卸费。
7、手提袋广告
效果:发放给参会人员,有二次宣传效果,浏览率高。
费用:5000元/1000个
8、广告牌
尺寸:4mX6m
费用:1200元/块
9、馆内吊旗
尺寸:2.5mX1.5m
费用:300元/ 面
10、网页广告
效果:刊登在博览会官方网站,宣传率高。
费用:3000元/月(可根据所占幅面大小及位置进行价位调整)
备注:
1.以上费用包括广告发布费、管理费;
2.以上费用包括维护、保养费用;
以上广告所有内容及LOGO由公司设计,给组委会提供电子文件,直接发布。 第四章 展会运输、仓储、搬运服务
一、运输方式
博览会展品运输有两种方式:
1、选择大会推荐的运输代理;
2、由参展商自行决定运输方式和运输人。
二、推荐运输商
1、内蒙古浪潮物流有限公司呼市分公司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0471-4815406 4816257 4816534
传 真:0471-4814050
邮 编:010010
网 址:http://www.nmglc.com/
地 址:呼市新城北街铁路红外线监测中心院内(党委立交桥东北角)
2、内蒙古行通物流公司
联系人: 刘建国
电 话:0471-6585966
传 真:0471-6512446
3、昊通物流有限公司
电话:0471-3682037
传真:0471-3682043
地址:呼市鄂尔多斯西街13号食品招待所2楼
4、鸿图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彦明
电 话:0471-3993272 13947120425
地 址:呼市鄂尔多斯西街1号食品公司招待所2楼
三、运输、仓储、搬运等各项服务收费标准及要求,请参展商咨询博览会推荐运输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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